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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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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
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
在湘潭,一场关于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的“信用(yòng)实验”正悄然改变产学研的规则——高校的专利技术,企业可以“先尝后买”,用好了再付钱。 这种(zhèzhǒng)看似大胆的“试用装”模式,正是湘潭市“地方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”的大胆尝试(chángshì)。 2024年以来(yǐlái),湘潭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深水区选择(xuǎnzé)了一条少有人走的路——一条从立法到机制的顶层重构之路。 当许多地方还(hái)在为“成果如何定价”“风险谁来承担”争论不休时,这座湘江之畔的城市已经悄然搭建起一套全新(quánxīn)的制度框架。 立法(lìfǎ)先行:给“不敢转”松绑 湘潭的破题之笔始于《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转化若干规定(guīdìng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出台(chūtái)。这部湖南省首个地方性科技成果转化法规,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解决了长期困扰产学研各方的核心矛盾。 对于科研人员最担心的“秋后算账”问题,《规定》明确“应当建立健全尽职(jìnzhí)免责机制,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(qiě)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,不追究相关责任”。这一条无疑给科研人员吃下了“定心丸(dìngxīnwán)”。 《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》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现场。 与此同时,《规定》还进一步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,让科研人员由“被动参与(cānyù)”变为“主动(zhǔdòng)作为”,将转化后的奖励提前,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更积极投入到成果研发(yánfā)和转化中。 以地方立法加速科技成果“落地生金”,效果不言而喻(bùyánéryù)。2024年,湘潭市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跻身湖南省第二位,更吸引柴立元、彭练矛等院士(yuànshì)团队带着(zhe)“硬核”技术扎根落地。 当前,三所驻潭一本高校全部(quánbù)建设了(le)省级技术转移转化(zhuǎnhuà)示范机构,湘电股份、湖南工程学院联合打造了湖南省首批、省内机电行业唯一大中型高效电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;华研实验室、湖南科技大学联合申报获批省汽车(qìchē)动力总成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。 万步炎“海牛”团队以26件专利作价1.2亿元入股湘潭高新区(gāoxīnqū),成立湖南(húnán)海牛地勘科技有限公司;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罗和安教授团队一专利技术实现(shíxiàn)科技成果转化,签约总金额达5亿元…… “《规定》着重(zhuózhòng)解决了科技与经济‘两张皮’等科技成果转化堵点、难点问题,通过政府部门的精准服务加快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。当前,湘潭大学正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(zhèngcè),推动面向湖南4*4现代产业体系、湘潭优势特色产业的研发创新,在省内率先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,让科研成果(kēyánchéngguǒ)更契合企业的应用场景和现实需求。”湘潭大学技术(jìshù)转移中心(zhōngxīn)主任、知识产权(zhīshíchǎnquán)学院教授刘友华说。 “先用后付”:一场风险共担的机制(jīzhì)革命 刚刚发布的《湘潭市科技成果在企业“先用后付”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让科技型企业喜出望外。其中,鼓励和(hé)引导高校、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(shǐyòng)后付费、作价入股等方式,把(bǎ)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。 其实,这套机制背后是一整套精密设计:首先是企业白名单(báimíngdān)筛选,企业需满足注重研发投入、技术合同(hétóng)认定登记、无不良征信等硬指标,才能进入(jìnrù)“先用后付”白名单。 其次,是许可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明确约定(yuēdìng)采取“零门槛费+阶段性(jiēduànxìng)支付+收入提成”或“延期支付”等方式(fāngshì)支付许可费,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(含),或被许可方基于此(cǐ)科技成果形成产品,或提供服务形成市场化收入之后。 湘潭宏大真空(zhēnkōng)研发中心。 同时,要求各方人员签署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转化“先用后付”协议,对于出现违约行为的,依据《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(chéngxìn)管理(guǎnlǐ)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,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。 正是(zhèngshì)通过动态筛选、风险对冲和过程管控,湘潭巧妙地把原本的“一锤子买卖(yīchuízimǎimài)”变成了长期合作。 “就像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,科技成果也有了试用期,企业有了‘试错权’。”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(gǔfèn)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乐(huánglè)感慨道。湘潭推出(tuīchū)的“先用后付”机制不仅仅是减轻资金压力的环节,更是一场重塑(zhòngsù)企业创新基因的变革。 他认为,“先用后付”机制不仅能让(ràng)企业深度参与研发,缩短技术转化周期(zhōuqī),降低试错成本,更能促进(cùjìn)科技成果在本地配套率提升,从而提高产学研合作成功率和技术转化成功率。 在这场(zhèchǎng)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中,湘潭展现出了系统化思维。 针对“高校成果转得了”,他们(tāmen)设置(shèzhì)科技创新(chuàngxīn)“三库三家”模块,探索科技成果“先用后付”;解决“企业(qǐyè)自身接得住”问题,他们鼓励高校把实验室建在企业生产车间,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(gòngjiàn)中试平台和开放式的孵化平台;面对“政府服务跟得上”问题,他们加强技术经理人团队建设,完善科技成果鉴定、评估、交易转化平台等。 这些措施环环相扣,形成了一个完整(wánzhěng)的制度闭环,证明了“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(móshì)创新,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”的旺盛生命力。 2025年一季度,湘潭市技术合同成交(chéngjiāo)金额达102.2亿元,增长20.4%;发放科技型企业(qǐyè)知识价值信用贷款(xìnyòngdàikuǎn)3.8亿元,惠及126家企业。 数据表明,当科学(kēxué)的归科学、市场的归市场、风险的归风险时,实验室的“金疙瘩(gēdā)”就更能准确、高效地找到通往生产线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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